近期,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刘燕斌在接受《中国劳动保障报》记者采访时指出,正确判断形势,抓住主要矛盾,坚持就业优先战略,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,对于保持“十三五”时期就业全局的稳定,实现“就业比较充分”和“更高质量就业”的目标意义重大。
一是确保实现就业目标,全力保持就业稳定。“就业比较充分”和“更高质量就业”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,必须努力实现。要实现上述目标,就需要在“十三五”期间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,大力调整产业结构,积极促进能够更加有效扩大就业的服务业发展。还需要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、正常增长机制、支付保障机制,缩小收入差距,坚持“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”。
二是注重改善就业结构,突出就业政策重点。改善就业结构是实现比较充分就业和更高就业质量的关键。促进劳动力向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服务业、新兴产业转移,同时,突出促进就业重点、有效治理失业。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,推进农民工市民化,整合城乡社会保障制度。着力解决重点地区、重点行业企业、重点人群的就业问题。有针对性地制定帮助企业和职工转岗转业的优惠扶持政策,重点帮助传统落后和过剩产能集中的行业、地区、企业和职工转岗转业。
三是大力提高劳动者素质,着力改善劳动力供给。切实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,调整高等院校学科教育与职业教育结构,大力发展职业教育;加大调整学科结构力度。积极开展创业培训、指导和服务,重点引领、扶持劳动者在各类服务业,以及新兴产业中创业带动就业。通过优惠扶持政策、改善创业服务,提高创业成功率。完善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,改善公共就业服务。
四是加大改革力度,增强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。鼓励劳动者灵活就业,鼓励新的就业形态发展,探索适合这部分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制度安排。降低企业税费、社保税率和融资成本。改革不合理制度规定,促进劳动力在地区、行业、企业之间自由流动,实现公平就业。深化失业保险制度改革,加大失业保险支持培训的力度,进一步发挥其预防失业、促进就业的功能,使失业保险在转方式、调结构、促就业中发挥更大作用。